機動車在行駛途中 遇到校車應當讓行。
對于校車管理,《條例》明確規定防潮箱:專門接送中小學生、學齡前兒童的校車,應當經當地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后領取校車標牌,在車身噴涂統一標準的校車外觀標識和車屬單位名稱;校車駕駛人應當有3年以上駕齡;校車應安裝、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,并保持行駛記錄儀正常運行。除對校車管理進行嚴格規定外,《條例》還明確了校車享有的一些“特權”,如“校車可借用公交專用車道通行”、“機動車行駛中防潮箱遇校車或者中小學、幼兒園學生上下校車應當讓行”等。
《條例》要求車輛、行人應當各行其道,并結合本省實際作了補充規定,行人不得進入防潮箱高速公路,不得在車行道上趕騎牲畜,不得在車行道上等候、攔截車輛或者玩耍,也不得在車行道上發放廣告、兜售物品。
和呈防潮箱